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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20年度校本科研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09 15:53: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20年度校本科研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双高“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学院高质量发展,提升我院科研和技术服务发展能力,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活动,依据学院科研工作十三规划,决定开展学院2020年度校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领域范围

校本科研项目要立足本专业(或专业群),紧密结合地方社会和技术发展需求,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国家自贸试验区建设聚焦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大健康、海洋经济、航空航天、数字创意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较大的科研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能及时得到推广或应用,并为申报更高层次的产教融合项目、“烟台市校地融合项目”及高层次纵向科研课题奠定基础。

二、项目申报分类

校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应以教学系(部)、研究所或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团队为基础申报,一般项目面向全体教职工,职能部门的教师需与教学系(部)合作申报,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经教学系(部)评审、科研处审查、专家复核、学院批准后立项。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科技类重点项目5000-10000元,一般项目3000-5000元;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3000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数量

1.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的项目不得申报;

2.已经申报和在研的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科技类项目应当以应用技术开发、创新和工程改造为主;社科类的教改、教法、学生工作、思政工作项目不得申报。

项目立项后,其研究经费单独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课题经费预算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烟台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逾期不完成者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校本科研项目由各系(部)组织申报,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每个系(部)推荐3项;学院组织专家对提报项目进行复核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1.烟台职业学院校本科研项目申请审批书(附件1);

2.烟台职业学院校本科研项目协议书(附件2);

3.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度校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

请将上述3个文件电子版压缩并用 “系部+姓名”命名,以系部为单位发至科研处邮箱yyky6699@163.com,纸质版材料后续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为2020年56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0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