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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疫情防控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7:15: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教职工疫情防控全员培训的

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的通知,要求对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控全员培训,请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和保安、后勤从业等临时人员)做好相关内容培训及记录。

一、培训方式

主要采用线上培训。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网络平台及信息手段对本部门教职员工发送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培训。

二、培训安排

1.第一阶段(314日至320日): 收看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规范培训特别节目(“山东教育卫视”自 3 14 日至 3 20 日共7期,每晚 19:32,如《新闻联播》延时,节目播出时间顺延)。

2.第二阶段(321日至3月底):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烟台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人手一本蓝皮小册前期已发至部门)、学院《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汇总》及其他要求教职工应知应会内容。

3.第三阶段(开学前一周):学习学院《教职工开学须知》等。

请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当前收看“山东教育卫视”防范培训特别节目的任务(后续阶段的学习内容会陆续发给大家),确保每位教职员工都能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知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一阶段培训结束后次日下午400前将培训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稿通过OA平台报至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