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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接诉即办”平台开通

发布时间:2023-04-14 06:49:0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服务全体师生,快速应对和解决师生的合理化诉求,不断增强育人实效和治理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自即日起全面接入省教育厅“接诉即办”平台。

◎“接诉即办”平台特点

方便使用——师生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便捷快速进入。

实时接收——诉求直达具体责任人、无需转办,首接负责、多部门协同联动,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随时可处理回复有关诉求。

全程监管——平台实施上级全程监管下级履责情况、诉求人满意度实时评价等功能。

◎“接诉即办”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接诉即办”平台是学校关心师生、服务师生的重要媒介,是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提升、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公共资源,欢迎师生通过平台积极、主动、真实反映问题。

1.反映意见建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反映的情况应该客观、真实,诉求合理;

3.反映问题时应当语言文明;

4.提倡署实名表达诉求,明确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回复;

5.对频繁占用公共资源,提出无理诉求,甚至语言不文明的诉求人,学校将进行查实并严格处理。

◎“接诉即办”平台使用说明

1.关注“烟台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2.点击底部菜单栏“爱在烟职”,找到“接诉即办”,点击进入;

3.注册个人账号,填报个人真实姓名、手机号,选择身份(教师或学生),设置密码(密码须由8-16位数字、字母、符号组成);

4.登录,在问题填报页面填写需要反馈问题的文字描述、需要上传的材料(照片、视频、文档等相关材料)、填写联系电话、选择提交方式(提倡实名),填写完上述信息之后进行提交。

5.在平台首页点击【待办】、【办理中】或【已办结】栏目可以查看对应状态的数据。

在【待办】中需要对“未评价”的问题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满意”后该问题办结;选择“一般”和“不满意”时需要填写相关原因,并且可以自主选择“办结”或者“继续办理”,选择“办结”则该问题办结,选择“继续办理”问题将进行二次上报,学校会再次反馈处理结果。二次处理之后如果选择“满意”或者“一般”则问题办结,选择“不满意”时需要填写不满意原因,学校将最终处理结果再次反馈给问题上报人(注意需要在已办结栏目查看最终处理结果)。

(1)注意未评价且长时间不评价的数据将在处理结果反馈后第7日进行短信提醒,仍然不评价的数据将在第10日进行默认办结,默认评价为满意。

(2)办理中状态的数据在学校未执行操作时可以进行撤回操作,撤回之后数据状态变为未提交(放在待办栏目),此时学校将不可见该问题且不可处理。可以重新编辑未提交状态问题并重新提交。